近期,中央下发了《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中办发[ 2015]44号),为做好对《意见》的贯彻落实,加强和改善省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,完善有关体制机制,省国资委党委开展省属国有企业党建专项调研。
9月23日,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刘庆田一行三人赴物产集团开展调研工作,通过听取汇报,组织座谈讨论贯彻落实《意见》。在调研座谈会上,集团党委书记白家林、集团纪委书记李志明、集团党群纪检部门及所属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就《意见》落实畅谈了自己的体会和认识。
大家一致认为,中央出台《意见》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,是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,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。《意见》提出的新要求、确立的新定位、明确的新任务,为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。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能成为国有企业,要认真学习领会《意见》精神,协调推进"四个全面"战略布局,毫不动摇地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。
大家还结合集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,就企业党组织承担、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、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、企业党委和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"两个责任"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情况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研讨,提出了存在的问题,就如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,理顺体制、机制提出了意见建议。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刘庆田指出,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必须认真贯彻落实《意见》,通过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,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,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。